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热背后的隐忧

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深圳)总裁、深圳市源创力离岸创新中心总裁、 深圳市源创力清源投资基金董事长

周路明

随着国家对科技创新重视程度与日俱增,近年来国有企业也纷纷将 科技创新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大举设立机构招兵买马、增加投入立项研发。国有企业监管部门也制定相应考核指标。鉴于国有企业在科技生态中大都是体型巨大、营养丰富的 “物种”,如果不设计好参与科技创新的合理路径模式,仅凭领导意志和热情抡开膀子干,无异于资源的堰塞湖决堤,不光造成巨大浪费,还会冲击国家创新体系的正常运作。

首先是国有企业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角色定位不当,引起了市场疑虑。近年,中央  经济工作会议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角色的表述是“发挥国有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积极作用”。 这个定位相对客观。但到了一些部门和专家那里,国有企业的角色变成了引领、主体。国有企业资源多、嗓门大,类似的这些提法不仅与中央精神不符,也容易对市场形成误导,打击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信心。准确地讲,  国有企业在国防、安全和涉及高度垄断行业里是  创新主体,  但在充分竞争的行业,   民营企业是  创新主体。明确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分工是当前科技创新战略中非常重要的问题,有利于各个市场主体扬长避短、参与科技创新。中美科技战的主轴在充分竞争领域的市场化创新部分,围绕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核心技术的封锁与反封锁都是属于这  个范畴。美国启动科技战最先打击的对象也是华为、中兴这类民营科技公司。市场化创新是国家过去40余年财富增长和能力提升的核心部分,应对科技战的主轴毫无疑问应该放在加强这个部分,而非其他。世界几百年的科技创新历史都反复证明一个事实: 在充分竞争领域, 民营企业的体制机制最符合科技创新的特点, 是效率最高的创新主体,这个事实也同样被中国改革开放数十年的实践证明。

其次是依托国有企业盲目组建科技创新国家队。近年来,  一说解决“卡脖子”问题、新型举国体制,都不约而同归结到一锤子买卖—组建科技创新国家队。这种简单粗暴 的“打法”不仅在中央机构非常普遍,也延 伸到省、市部门。组建科技创新国家队、省 队、市队对于政府决策者最容易被接受: 政治正确、资源可控、短期政绩明显,但它正对国家科技创新造成伤害。政府不断组建的科技创新国家队、省队、市队,加上国有企业增设的科技板块参与市场化创新,正在显 著压缩民营科技企业的生存空间。尤其是那 些掌握先进技术的研发型公司,面对市场上急剧增加的这些机构, 陷于苦苦挣扎的局面。

一些民营科技公司一身本领却不得不吃国企总包下的“剩饭”,利润空间被大大压缩,一些民营企业不得不采用贴牌、让国有企业参股的方式获取生存空间。如果任凭这种趋 势发展下去,不仅不能解决“卡脖子”问题,反而是在自废武功。核心技术不可能靠组建 国家队解决,只能由研发型公司通过市场选择一步一步发展起来,没有捷径可走。看到一些专家为组建国家队辩护的理由—发达国家的核心技术都掌握在那些大公司(他们 认为这是外国国家队)手里,所以我们要搞国家队,让人哭笑不得。国外高科技大公司可没有组装的型号,哪个研发型公司不是从九死一生的市场竞争中干出来的?


国企在创新体系中能发挥的作用

国有企业参与创新是一件好事,但需要设计合理的路径,以与民营科技企业相互补充、相互促进。这种“国民融合创新”的机制,需要管理者在战略的高度进行谋划。这盘棋下好了,国家在新一轮创新中,会形成新的驱动方式。

在充分竞争的领域,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各有优势。数字化时代,创新对于应用场景的依赖性越来越高。国有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具有数字化转型的巨大需求,同时国有企业也掌控着大量百万级以上人口城市智能 化、数字化的应用场景。民营研发型公司机 制灵活,对新技术鉴别、优秀人才激励、市场判断具有天然禀赋,是产业核心技术发展最有优势的部分。在过去数十年,连技术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也纷纷通过设立创新中心把创新活动外部化,以支持研发型公司开展“从。到1”的创新。如果中国的国有企业能   够把参与创新的重点放在研发、呈现、管理新技术的应用场景并将其规模化、系统性地释放给研发型企业,推动新技术“从。到1” 突破,就可以构建“国民融合创新”的底层逻辑,打造新的创新引擎。

从应用场景研发、开放与管理角度来看,中国国有企业确实能够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独特作用,因为它同时有两种重要场景:一是来自军方和垄断型行业的巨大应用场景。这些场景已通过军民融合架构在发挥作用。如果国有企业在这部分能有更高追求,从技  术跟随迈向对新技术、未来技术的前瞻布局,就能拉动民营研发型公司在颠覆性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国有企业握有数字化时代百万级以上人口城市的巨大应用场景,这部分场景释放对市场化创新的意义重大。国有企业做好这些工作意味中国科技创新形成了两个能量巨大的发展引擎。

如何构建“国民融合创新”的机制

构建“国民融合创新”的机制是一件具 有挑战性的工作,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是避免人为界定创新主体。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家利益的触角遍及全球,未来发展一定是在全球化思维模式下构建国家战略。因此,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国家最高战略,支撑这个战略的是两个核心理念:一是市场化规则;二是科学理性的思维方式。 遵行这个共同价值观,才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逻辑,才能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有效推进国家利益最大化。国家的话语体系、治理方向都不能偏离这个基本逻辑。执政主 体各个部分(经济管理、组织、宣传、公务 员等监管部门)都需要在这个战略下构建子 系统的运行逻辑,避免因追求子系统最优而损害国家整体战略利益。

国有企业参与创新的过程中,要避免人为地界定创新主体。创新主体是通过市场选择产生出来的,不是人为界定出来的。人为界定创新主体本身就是对市场经济规则的干扰, 变成利益集团划分领地、争夺资源的工具。

二是国有企业要致力于成为科技创新的组织者。在充分竞争的领域,国有企业尽量避免在研发环节大量部署力量形成与民企争夺资源的局面。应该把应用场景的研发、呈现、开放和管理作为工作的重心,  这实际上是一个组织创新的过程。美国的DARPA(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模式就是通过释放军方应用场景来组织研发型公司开展颠覆性技术创新,进而取得巨大成就的案例。DARPA 通过跨学科的创新智库来进行概念研发,将军方的应用场景系统呈现给研发型公司、科研机构,用问题导向的方式实现跨越产、学、研的协同创新,产生了一系列影响世界进程的颠覆性技术。这个组织方式很值得我国国有企业参与创新时借鉴。当然,这种组织平台不宜大量复制,在有条件的大型国企组建若干类似的创新平台就能有效地承担科技创新组织者的工作。对于大量 的国有企业而言, 关键是形成场景开放的接口,以便与民营研发型公司开展合作。

三是制定科学的创新考核指标。 国有企业行为方式的特点是自上而下, 所以“指挥棒”的角色很重要。目前的考核指标是基于传统的单一研发维度延续下来的,需要政府决策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针对“国民融合创新”战略设计新的考核指标体系,重点放在    国企如何通过与民营企业合作推动创新方面。另外,国家和地方科技创新的管理机构需要检讨近年来的科技资源配置方式是否符合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精神,在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开发、研发资金分配、融资工具等方面是否保证了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其中关键的一点是:  “两个毫不动摇” 要纳入公务员监管机构的工作范畴,很多情况下并非经济管理部门的公务员不理解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是因为担心与民营企业走得太近会在巡查、审计环节遭到质疑。解决好这个问题,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会很自然地形成创新的合理分工,也会大大增强民营科技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创新的信心。

中国当下的科技创新是在中美科技战的硝烟中开展的,需要以战时的思维、举措来高效推进,眼中要有问题,心中要有逻辑,切忌终日堆砌创新排比句、高喊创新口号;创新是个针线活,不是力气活,不要动不动就要举全市之力、全省之力、全国之力唱科技创新“样板戏”,而不去解决实际问题。中国改革开放40余年的实践已经证明,只要我们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的基础性作用,让不同的市场主体公平地参与竞争,就 一定能够高效地推动科技创新。